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学生实验守则
一、 遵守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遵守教学纪律。服从指导,认真实验。爱护公物,注意安全。文明礼貌,清洁卫生。
二、 进入实验室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三、 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指导书,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进行实验,认真测定数据,不得草率从事,不得抄袭臆造,要按时送交实验报告。
四、 服从指导,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否则造成仪器设备事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罚。
五、 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不得自行处理。
六、 实验完毕后,应将仪器设备、工具归还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经指导老师同意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人员工作职责
一、 工作范围
1 根据各任课教师要求,认真做好每学期的实验计划安排。
2 制定购置设备和正常实验的易耗物品(如药品、试剂、实验材料等)的计划。
3 协助任课教师做好实验课的各个环节工作。
4 经常性地进行常规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5 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借还登记工作。
6 经常性地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
7 下班后要关窗、关电、关水、台风前做好防风工作。
8 做好防盗工作,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9• 做好防火安全措施,定期检查防火设备。
二、 工作纪律
1 实验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
2 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要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3 上班时间不随意离开岗位。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一、 仪器设备为国家所有资产,不得私自拿离实验室。
二、 教师、学生确实需要借出仪器设备,经领导同意后按规定办理借还登记手续。
三、 大型及精密仪器设备,未经允许,请不要随意挪动。
四、 实验室各种设备应分门别类摆放整齐,以保持仪器设备的整洁。、
五、 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及保养,保证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有状态
六、 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应及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七、 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度本室建设规划和设备购置计划。
八、 妥善保管各种凭证、帐、卡,坚持清产核资,做到帐、物、卡相符。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借还登记规定
一、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借出,若确实需要借出的,经领导同意后,应办理借还登记手续。
二、 借还时,应登记仪器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厂家、及其他附件件数。
三、 借还时,应登记所借仪器设备好坏情况。
四、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归还。
五、 对于仪器设备在所借期间被损坏的,或超过借用期末还者,将受到一定的赔偿和处罚。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安全措施
一、 提高全体教师防火意识,配合保卫处定期进行防火常识培训及灭火演习。
二、 防火器材要定期检查,定点摆放,人人会用。发现不合格防火器材要及时更换。
三、 专人保管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杜绝事故隐患。
四、 电器设备要按规程操作。
五、 一旦发生火情,现场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并迅速报警。
六、 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抓好防盗措施,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好门窗,对存放贵重仪器设备及药品的房间,必须附加防盗门窗,并由专人掌管门钥匙。
七、 台风季节要特别注意防风,注意台风警报,提早关好门窗水电。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药品试剂管理规定
一、药品试剂请不要随意拿出准备室。
二、严格按实验要求,正确使用不同规格档次的化学药品 (优质纯、分析纯、化学纯)。
三、请不要随意撕掉、改写或污损标签。
四、尽可能节约实验用药及试剂,对于贵重药品要有回收。
五、药品试剂用后应及时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六、危险化学药品、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剧毒药品应双人双锁、专人专柜进行管理。
七、药品用完后应及时再购,作为备用。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规定
一、 鼓励支持学生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有益的实验活动。
二、 实验室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提倡学生自拟实验课题。
三 、学生在进入实验室前,应按规定预先向实验室报名登记。
四 、学生在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阅读与实验内容有关的文献资料,准备好实验实施方案,做好有关实验准备工作。
五 、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损坏仪器设备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赔偿。
六、 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 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器材损坏丢失的均应赔偿
二、 发生仪器设备损坏丢失时,必须立即报告。
三、 对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几处理情况,要填写《仪器设备损坏丢失事故报告单》。
四、 损坏丢失仪器的赔偿价值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 发生的责任事故,属几个人共同负责的,根据个人责任的大小和认识表现,分别予以适当的批评和处分,分但赔偿费。
六、 赔偿费的缴交,根据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基础实验教学中心科研材料、易耗品、低值品的管理办法
一、本办法管理范围的物品,是指教学、科研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物资 。
二、实验室结合物品库存数额和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编制物品购置计划,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购回的物品必须及时认真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三、库房物品的保管应该科学化,做到定位存放、零整分开、从放有序、帐物对号。
四、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他危险物品的管理,按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执行。
五、科研材料、易耗品、低值品要科学管理,防止积压浪费,保证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实验室结合物品库存数额和实际消耗的统计分析资料,编制物品购置计划,经中心领导批准后执行。
某大学实验中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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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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